您现在位于: 首页 → 劳动就业 → 劳动就业法规内容 → 实施多项积极的就业政策,千方百计扩大就业
实施多项积极的就业政策,千方百计扩大就业
2010年2月6日  作者:  深圳劳动仲裁网 深圳劳动律师网 劳动法  编 辑:nelson  出处:  本文已被浏览 593 次  
    制定就业促进法,是将促进就业政策法律化。就业被视为民生之本和安国之策。促进就业离不开政策的支持。为了切实解决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突出的问题,充分发挥国家宏观经济社会政策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,法律对促进就业的政策扶持作出了明确规定。就业促进法建立了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。我们以前实行的是有期限的、短期的促进就业政策。比如说三年、五年,再根据情况进行调整。这次制定就业促进法时,把这些有期限的政策、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规范化、制度化、法律化了,建立起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。此外,还制定了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、信贷政策、税收优惠政策、以及财政政策。
上篇文章: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,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职业中介活动...
下篇文章: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,但应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...
主题所属分类:  劳动就业法规内容 『关闭窗口』
 热门排行
 最新文章
 搜 索
搜索选项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