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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改革委:中秋国庆假期安排要兼顾多种因素
2010年7月29日 深圳劳动仲裁网 深圳劳动律师网 劳动法  出处:新华网
新华网北京7月28日电(江国成、张浩)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人士28日说,中秋、国庆假期安排是国家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多种因素,慎重决策的结果。有关部门决策时既要维护公民享受法定节假日的合法权利,也要考虑劳逸适度,避免由于调休不当,导致连续工作日过长,引发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等问题。

    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今年中秋节放假日期为9月22日至24日,9月19日(星期日)、25日(星期六)上班;国庆节放假日期为10月1日至7日,9月26日(星期日)、10月9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    据悉,有部分公民对中秋、国庆假期不能合并,无法过一个超过10天的长假表示不理解。对此,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说,连续工作9天以上会使有些行业劳动者身心得不到应有的休息,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。在每年节假日休息总数保持不变的情况下,做好节假日安排必须尽可能考虑国家和大多数公民的合法权益。节假日期间,各级政府和相关事业单位基本停止办公,对经济贸易等许多行业是有影响的。

    对于部分公民盼望中秋和国庆连续放假,以便有更多的时间出行度假的问题,这位人士表示,这些公民可以利用年假调休等办法达到休长假的目的。逐步落实带薪休假等规定,也将使广大公民有更多休假的时间。

    目前,由于带薪休假的规定暂时无法完全落实,许多公民只能利用法定节假日外出度假。全国大规模的集中休假有不少优点,但也容易给交通运输、食宿和旅游景点带来难以承受的压力,降低了旅游的舒适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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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发布人:卫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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